四川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及招生计划

发布日期:2019-04-01 17:55 本文摘要:四川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公布。 考生须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且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四川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公布。

  考生须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且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同时须满足下列表格中对应的报名条件之一。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奖项之一: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包括: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③、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2、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包括: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③、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备注:㈠、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上述招生专业仅限于我校2019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的专业范围内,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2019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㈡、若专业名称有调整,以我校公布的《四川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为准。㈢、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报名平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请考生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按照报名平台要求进行实名注册。

  注册成功后,请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中学信息、高中阶段成绩及排名、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社会活动等各项信息。选报我校的考生需填写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上述信息填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四川大学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请考生下载、打印《四川大学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并将中学盖章和个人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同时将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以及其他证明自己学科特长和优势的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上传完成后,请点击“确认志愿”按钮完成报名。

  注意:1、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公告栏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并向报名平台提交公示过程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2、获得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必须在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公示方为有效。3、考生务必于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上述注册报名流程。4、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考生务必确保上传的每一项申请材料清晰可读。

  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公布,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具体名称等信息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详尽公示,公示网址:。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初审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测试费130元/人,缴费时间为:2019年5月2日至2019年5月13日,缴费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考生。

  初审合格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现场测试,现场测试定于2019年6月15日—16日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现场测试包括考核测试和体育测试两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㈣、资格认定: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中部分),考生体育测试合格后,我校将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并审定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6月22日前公布,并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网上公示。

  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20分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0分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须达到该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相关控制参考线),予以优先录取。

  ㈠、入围合格考生须按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在生源地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三级网上公示。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考核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监督。监督举报渠道如下:

  ㈡、考生报考自主招生时选择的科类须与高考报名时选择的科类一致。“高考投档成绩”是省(区、市)招生部门在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加分形成的分数。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区、市)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㈢、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七、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八、严正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自主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川大学,简称“川大”,坐落于四川省会成都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拥有研究生院和研究生自主划线资格。四川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及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