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军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

发布日期:2018-06-13 09:08 本文摘要: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 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 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 本标准。 (五) 特种作战专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 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 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 本标准。

  (五) 特种作战专业: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 的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一)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 -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 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5%。

  (二)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 的15%。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

  第八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 节畸形,脊柱侧弯,胸廓畸形,习惯性脱白,颈、胸、腰椎和严 重四肢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 腱鞘疾病,不合格。

  (一) 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 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专业除外);

  第九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 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十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 膝外翻胫骨内踩间距离超过7cm (空降专业超过4cm),或者虽 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十二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lcm的良性肿瘤、 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 出前述规定但是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三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 的瘕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瘕痕,不合格。

  第十四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 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 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文身图案和内容由政 审把关)。

  第十六条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 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第十七条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 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单睾,隐睾,不合格。

  第十九条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 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lcm 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瘋风,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 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者有接触

  第二+条淋病,梅毒(含梅毒抗体阳性),软下疳,性病 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 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二) 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 理性(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二十四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 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一) 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 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 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 养状况良好;

  (二) 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 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七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 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二) 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 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潜艇、潜水 专业除外);

  第二十九条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 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 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 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 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 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者 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艇、潜水、空降专业不合格。

  第三+六条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 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 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 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潜艇、潜水、空降专业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 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除潜艇、潜水、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八条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 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 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 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外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除指挥、水面舰 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除指挥、装甲、测绘、水 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五条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 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 重度牙周炎,颞领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影 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 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脍超过0. 5cm,开脍超过0. 3cm, 上下颌牙咬合到对领牙龈的深覆脍,反脍,牙列不齐,重度牙龈 炎,中度牙周炎,潜艇、潜水专业不合格。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 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数、淋巴细胞 百分数、血小板计数稍高或者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 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五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 (HIV1+2)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 合格。

  (一) 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 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 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不超 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者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 镜检:红、白细胞各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 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 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水面舰艇、潜

  P波电轴左偏(P波在I、aVL直立且电压较高,H低平 或者正负双相,IE、aVF正负双相或者浅倒,aVR负正双相或 者浅倒);

  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0. 05mV (aVL、IE可压低0. lmV)或者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 08mV,

  Vl V2导联出现高R波,但是肢体导联QRS波电压无 变化,QRS电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ST—T改变,临床无 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出现前款第二项第4、5、6条目的心电图表现,应当让受检 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的,视为 大致正常心电图。

  第六十三条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 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 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六) 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lcm以下, 或者肝内串珠样钙化灶性质稳定、不影响肝功能的;

  (十)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 过10cm或者厚径超过4. 5cm,但是脾面积测量(0.8X长径X 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第六十六条采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专 用软件及结构访谈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 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 军校报考动机测验计算机测验任一题做否定回答,且 结构访谈三项中任一项评分为2分或累计大于等于2分。

  (二) 健康人格计算机测验六个特质量表和效度量表中任一 项大于等于70分,且七项健康人格结构访谈中任一项评分为2 分或累计大于等于2分。

  (三) 职业人格计算机测验“情绪稳定性” “尽责性” “自律 性”三项特质量表中任何一项小于等于25分,或“怀疑性”“忧 虑性” “紧张性”三项特质量表中任何一项大于等于75分,且六 项职业人格特征结构访谈中任一项评为2分或累计大于等于2分。

  第六十八条本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4日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军队院校招收 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同时废止。2018年军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