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华大学领军计划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时间

发布日期:2019-04-04 12:40 本文摘要: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2019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

  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2019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2019年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请登录“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报名系统” (,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良好”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良好”、“通过”的学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学科类型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专业考察(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志愿填报情况、初评及初试情况确定考察名单)、体质测试等,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专业考察优秀的学生将获得该专业类(方向)的认定。

  4.认定: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1.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领军人才选拔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且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或专业类(方向)保持一致。

  5.领军人才选拔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6.我校2019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的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特别提示:我校从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领军人才选拔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清华大学,简称“清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亚洲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清华—剑桥—MIT低碳大学联盟成员,被誉为“红色工程师的摇篮”。

  清华大学的前身清华学堂始建于1911年,因水木清华而得名,是清政府设立的留美预备学校,其建校的资金源于1908年美国退还的部分庚子赔款。1912年更名为清华学校。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南迁长沙,与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组建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改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迁回清华园。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清华大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成为多科性工业大学。1978年以来逐步恢复和发展为综合性的研究型大学。2019年清华大学领军计划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时间